關于依法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實施臨時管控的通告
2025年5月31日,汕尾城區將舉辦2025年“龍舟競渡·青春同航”民俗文體匯演系列活動暨端午節龍舟體育賽事活動。為維護活動期間的空中安全及現場群眾的人身安全,確保活動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有關空域和時段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實施臨時禁飛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2025年5月31日7時00分至19時00分禁止飛行。
二、管控區域:以汕尾市城區鳳山媽祖廣場為中心點,向外輻射半徑2公里區域內進行臨時空中禁飛管控(中心點坐標:東經115.378549,北緯22.768144)。
三、管控對象:臨時管控期間,除經報備同意的媒體活動現場直播、新聞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無人機等飛行器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均禁止在管控區域使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包含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無人機、滑翔機、三角機、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熱氣飛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風箏、孔明燈及其他空飄物)。
四、管控措施:管控期間,公安機關將啟用反制設備,對違法違規飛行、施放的“低慢小”飛行器等采取反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和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媒體現場直播和新聞拍攝需要使用的無人機請到汕尾市公安局城區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報備,聯系人林警官,聯系電話:0660-3372001、13828980845。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城區分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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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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