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關于啟動防風Ⅳ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鎮(街道)、各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防總、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加強預測預報預警,按照防臺風“六個百分百”要求,務必趕在8月30日12時前,組織珠江口以東(含廣州)海域航行作業的我區漁船全部回港避風,漁排養殖人員、海洋牧場人員全部上岸避險,濱海旅游景區全部關閉;要求珠江口以西海域的我區漁船盡量靠近沿岸生產,做好防風避浪措施,隨時準備撤退。同時,要落實好陸上防風防汛隱患排查和安全管控各項措施,切實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
汕尾市城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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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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