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招生,促進教育公平,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不斷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持續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確保適齡兒童享有公正、公平的入學權利,進一步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服務教育強國建設。
二
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汕尾市城區2025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2025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具體負責2025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工作。
三
招生范圍
按照“學校劃片、分批分類招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2025年秋季市區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劃定招生范圍涵蓋市區三個街道37個社區(村),共14所小學(詳見附件1)。
四
招生對象
(一)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不接受重讀生)。
(二)具有城區戶籍或在城區居住的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五
入學辦法
(一)登記錄取。學位充足的鄉鎮(街道)公辦小學可合并為一個批次完成登記和錄取工作;市區公辦小學分批次分類別登記錄取。
(二)提交材料。各批次各類別招生對象必須提交的材料詳見附件2,其他材料按招生學校要求另行提交。
六
工作流程
(一)學位申請。符合申請學位條件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監護人必須在各批次規定的時間內,到招生服務范圍的公辦小學申請和提交相關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提交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該批次的申請,可進入下一批次(或下一類)的登記。
(二)材料審核。相關批次適齡兒童的材料經學校初審后,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市自然資源局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審核并確認。
(三)公布名單。學校根據審核結果,按照各批次各類別的條件和錄取順序確定招生對象,并按批次公布。
1.錄取順序:
(1)批次順序: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2)類別順序: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
2.錄取原則:
(1)各學校按先批次后類別的順序,根據學位余額進行錄取,額滿為止,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或類別申請。
(2)同一批次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數超過所剩學位數的,區教育局組織招生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3)同一街道其他學校有剩余學位的,由該街道中心小學 發布一年級新生調劑對象網上申請招生公告,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愿意接受統籌安排的,統一調劑到街道內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小學就讀,額滿為止,其余對象跨街道調劑,不服從調劑的視為自愿放棄。
(四)注意事項
1.如屬法定監護人的,需提供監護關系的證明材料。
2.戶籍遷移截止時間,戶籍遷入登記日期以學校發布招生方案時間為準。
3.符合各批次各類別條件的適齡兒童,只能向一所公辦小學提出申請,不得重復在兩所或以上的公辦小學申請登記,否則取消其在公辦小學申請的資格。
4.適齡兒童以戶籍或房產等條件申請已獲得學位的,不得再向有剩余學位的學校申請,否則取消所有申請資格。
5.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否則取消向公辦學校申請入學的資格;若產生不良后果,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將保留追究的權利。
6.相關批次申請時信息填報有誤,相關部門審核不通過的,由家長自行承擔后果。
7.各學校招生計劃詳見附件3。
七
時間安排
各批次學位申請、材料審核及公布錄取結果時間暫定如下:
(第二與第三批次公布時間以招生學校為準)
第一批:6月2日至6月18日
第二批:6月19日至6月29日第三批:6月30日至7月13日
八
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動,通力合作,確保我區2025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工作順利實施。區委宣傳部要通過電視臺、融媒體中心、微信公眾號等加強宣傳,向群眾廣泛告知本年度招生信息;區教育局要加強統籌管理協調,主動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審核工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做好社保繳納核對工作;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市自然資源局確權登記科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配合做好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核對工作;市公安局城區分局配合做好戶籍、居住證的核對工作。
(二)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充分做好招生宣傳、政策解讀等工作,保障各批次的招生錄取平穩有序開展。同時,對照本方案制定本校具體實施方案,于2025年5月23日前報區教育局備案。
(三)各學校要利用學校公眾號、小程序等,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實現網上統一報名。按照“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要求,實現所采集的適齡兒童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與《廣東省學籍管理服務平臺》信息采集的有效對接,提高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管理的信息化應用水平。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四)招生學校對每個入學對象的材料進行單獨裝訂并編號,與公布的錄取名冊序號一致存檔備查。
(五)各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夯實管理責任,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和公平、公開、公正等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按時入學,并按省定要求班額標準編班。對組織和落實不力、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區教育局將堅決查處,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責任。
(六)強化電腦派位管理。電腦隨機錄取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像,并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人員、街道、社區、學生家長代表等全程監督,確保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錄取結果公開、公平、公正。
九
規范民辦學校招生
(一)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并實行自主招生。可由家長自主選擇民辦學校就讀。各民辦學校必須堅決落實免試入學的規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二)各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必須于5月23日前上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附件:1.汕尾市區公辦小學招生服務范圍公布表
2.2025年秋季市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各批次各類別招生對象提交材料明細表
3.2025年秋季市區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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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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