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處置審批程序
一、用款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向區財政局提出申請,填寫《國有資產處置資金撥款申請書》。
二、企業股根據單位繳入財政專戶金額提出初步意見,呈局領導審核后,送區政府領導審批。
三、經區政府領導批準后,由局領導簽給國庫股辦理撥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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