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降低市區管道天然氣居民銷售價格的通知
稿件來源: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
汕尾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鑒于你公司自2024年7月調整居民氣價以來天然氣購氣成本下跌幅度已超過8%,且距離上一次調價時間超過6個月,已達到啟動購銷價格聯動機制的條件,根據《關于制定汕尾市區管道天然氣非居民配氣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汕發改價格函〔2020〕135號)等有關規定,決定降低市區管道天然氣居民銷售價格?,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各類用戶銷售價格標準
(一)居民住宅用氣:第一檔4.25元/立方米,第二檔4.68元/立方米,第三檔5.10元/立方米。
(二)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社會福利機構生活用氣、宗教場所生活用氣、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用氣以及監獄監房生活用氣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4.46元/立方米。
二、市區管道天然氣的計價周期和方式、對特困戶等群體實行用氣優惠、家庭人口核增辦法等規定仍按我局《關于制定汕尾市區管道天然氣非居民配氣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汕發改價格函〔2020〕135號)執行。
三、你公司要做好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宣傳解釋和價格公示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同時,要認真組織氣源,優化供需平衡,全力保障天然氣供應。
四、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用戶預購氣量按原價格執行,不予退補。
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政府辦公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2025-05-19 10:05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