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汕尾市城區歸國華僑聯合會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歸國華僑聯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歸國華僑聯合會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汕尾市城區歸國華僑聯合會在中共汕尾市城區委領導下由歸僑、僑眷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主要職能是:
1、引導和組織全區歸僑、僑眷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中共汕尾市城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投身于我區的改革和現代化建設事業;指導、檢查、監督全區各級僑聯組織依法開展各項活動;團結和教育廣大歸僑、僑眷遵紀守法,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
2、圍繞為我區經濟、建設服務這一中心,廣泛團結、引導全區歸僑、僑眷和廣大海外僑胞、港澳臺同胞積極參與我區的經濟建設;充分發揮僑聯“海外關系眾多,信息資源豐富”的獨特優勢,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資金技術、設備與交流;引導和扶持歸僑、僑眷發展僑屬企業。
3、積極開展海外聯誼活動,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增進了解,促進鄉誼親情;大力宣傳我區的建設成就、優勢投資環境和豐富資源優勢;宣傳我區優良的傳統文化和獨特的人文景觀,努力促進“讓汕尾走向世界、讓世界了解汕尾”。
4、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僑情動態,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要求和意見,為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任務政策提供建議和提案,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服務。
5、配合有關部門估好人大、政協中的歸僑、僑眷代表、委員的人選推薦工作,組織引導歸僑、僑眷積極參政議政,熱情參與我區的政治、經濟、文化性和社會事務活動;強化僑聯“界別”和“僑界”代表履行行政協商、民主監督的職能。
6、積極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僑聯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組織實施本屆時僑代會的決議、決定;指導、檢查、監督全區各級僑聯依照《中國僑聯章程》強化組織建設,積極履行職能。
二、機構設置
(一)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區僑聯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本部門無下屬單位。按照部門預算編報要求,納入區僑聯2018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為本級單位。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區僑聯內設機構有1個辦公室,定機關事業編制3名,現在職人員3名,退休人員3名。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數為58.19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5.51萬元,增長10.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項目經費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8.19萬元,比上年增長10.45%;政府性基金撥款零萬元,與上年持平;納入財政專戶管理零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他資金零萬元,比上年持平。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數為49.19萬元(工資福利支出33.2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8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04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支出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2.51萬元,增長5.3%,主要原因是公積金、節日補等工資調整。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8.15萬元,比上年增長12.98%;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比上年增長(下降)0%;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支出0萬元,比上年增長(下降)0%;社會保障支出10.04萬元,比上年下降42.6%,其他資金支出0萬元,比上年增長(下降)0%。
(一)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比2017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安排無支出,與上年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預算安排無支出,與上年持平。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無支出,與上年持平。
4.公務接待費安排無支出,與上年持平。
(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安排5.88萬元,比2017年增加1.0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務員車改交通費,包括:辦公費4.8 萬元,公務員車改補助1.08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等。
(三)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和2017年度都沒有政府采購預算款,主要原因是本部門需采購物資不在政府采購范圍內。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單位資產總額94265.46元,其中流動資產62535.46元,占66.34%;固定資產31730元占33.66%;沒有無形資產等其他形式資產。
資產變動情況為:流動資產:2017年初數52722.37元,年末數62535.46元,比年初數多9813.09元。
固定資產:2017年期間新購文件柜3個10650.00元,2017年度增加固定資產3件合計10650.00元。
(五)、 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說明:本項為必須公開內容,可解釋本部門預算特有的較為專業的名詞,或是財政預算編制方面名詞。)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各部門應根據公開預算表中對應的經費情況進行名詞解釋,對未涉及的名詞可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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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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