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汕尾市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共24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汕尾市城區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主要職責是:1.根據上檢察機關工作布置,確定全區檢察工作思路,部署檢察工作任務;2.依法對直接受理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偵查;3.依法對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不予起訴;4.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5.依法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6.依法對同級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7.依法對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8.依法保障公民對于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汕尾市城區人民檢察院接受省、市檢察機關的領導,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監督、執行決議。
二、 機構設置
汕尾市城區人民檢察院共有12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
政工科、案管科、反貪污賄賂局、職務犯罪預防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反瀆職侵權局、偵查監督科、刑事執行檢察科、公訴科和司法警察大隊。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汕尾市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
三、 部門人員構成
截至2017年12月,政法專項編制58名,實有在職人數56人,退休人數1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汕尾市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汕尾市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 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數為82.79萬元(工資福利支出60.9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89萬元;比2017年預
算數增加43.99萬元,增長113.38%,主要原因17年10月新增15個政府雇員,人員經費支出增加。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撥款計劃82.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2.79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一)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因公出國費0萬元,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相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對比增減無變化。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
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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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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