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汕尾市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人員構成情況
第二部分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汕尾市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為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其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以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章制度,組織擬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推進我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2.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做好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3.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4.負責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5.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并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的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6.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系,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7.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8.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9.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10.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加強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建設,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11.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流入地、流出地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互聯互通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2.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并指導實施。
13.組織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
14.指導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15.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指導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16.承擔區委保健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區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區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協調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相關工作。
17.承辦區人民政府、上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按照部門預算編報要求,區衛計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為本級單位,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城區紅十字會、 城區計生協會、 城區愛衛辦、 城區性別比辦。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區衛計局內設10個股室,分別是:辦公室(掛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規劃與財務股、信息與統計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股)、綜合監督股、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股、醫政股(掛區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婦幼健康服務股、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股、考核評價股、人事與宣教股。
(三)人員構成情況
本局機構機構編制31名,實有人員26名,離退休人員25名。城區紅十字會,編制1名,在職1人; 城區計生協會編制3名,在職2人; 城區愛衛辦,編制3名,在職3人;城區性別比辦編制4名,在職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743萬元,比上年增加4.09萬元,增長0.05%,與上年基本持平;支出預算743萬元,比上年增加4.09萬元,增長0.05%,與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比上年減少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納入辦公經費計算,未單獨做預算。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37.74萬元,比上年增加13.26萬元,增長54.2%,主要原因是辦公費預算支出增加。其中:辦公費30.24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5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資產總額為5884.39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流動資產5313.68萬元,固定資產570.71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房屋及建筑物476.74萬元,交通設備16.31萬元,其他辦公設備77.66萬元,資產變動情況為:與上年相比增加1417.77萬元,主要為增加財政應返還額度。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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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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