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汕尾市城區香洲街道中心小學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香洲街道中心小學部門預算表
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香洲街道中心小學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數為3535.16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871.56萬元,增長32.7%。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資福利收,提高教師工資。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519.41萬元,比上年增長32%;納入財政專戶管理15.75萬元,比上年增長100%;其他資金0萬元。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數為3535.16萬元(工資福利支出3291.9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3.25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支出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871.56萬元,增長32.7%,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資福利收,提高教師工資。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519.41萬元,比上年增長32%;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支出15.75萬元,比上年增長100%;其他資金支出0萬元。
(一)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安排0元。
(三)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政府采購預算0元。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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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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