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汕尾城區政務服務管理中心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 貫徹執行有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方面的方針,政策,路線和法律法規,負責區政務服務辦事大廳的日常管理,對進駐單位服務窗口的工作進行管理。
二、機構設置
內設兩個股室,分別為業務管理股和綜合信息股。
二、部門人員構成
中心實有編制5人,實有人數5人、政府雇員1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汕尾市城區政務服務管理中心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汕尾市城區政務服務管理中心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數為220.33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減少80.67萬元,減少36.6%。其主要原因:平臺建設專項經費減少。印制制度牌、辦事指南業務手冊經費減少。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20.33萬元,比上年減少36.6%。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本中心預計支出220.33萬元,其中:(一)基本支出55.58萬元,其明細為:基本工資14.71萬元、津貼補貼13.45萬元、獎金4.73萬元、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5.88萬元、職業年金繳費2.35萬元、職業基本醫療保險繳費0.98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0.28萬元、住房公積金3.29萬元、其他工作福利支出3.32萬元、辦公費4.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8萬元。(二)項目支出164.75元,其明細為:包干經費36萬元、中心用電12萬元、網絡電腦等維護10萬元、中心雇員等經費28.42萬元、報刊雜志征訂費2萬元、網絡租賃等費用26.33萬元、中心公共服務辦公耗材50萬元。
(一)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三、2018年預計“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安排0萬元(與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經費”表保持一致),包括:辦公費0 萬元,印刷費0萬元,水電費0 萬元,郵電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等費用。
(三)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包括: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比2017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指在上述預算公開文字材料之外,各部門在2018年部門預算中需要特殊說明和強調的事項,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列舉。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2018-02-11 10:56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