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汕尾市城區紅草鎮
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紅草鎮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紅草鎮概況
一、主要職責
紅草鎮人民政府是主管地方行政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堅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路線,在所在管轄范圍內,認真開展黨和政府的各項行政管理事務和經濟發展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鄉鎮(室、站、所)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紅草鎮黨委、政府機構綜合設置5個辦公室:
1、黨政辦公室(掛鎮人大辦公室牌子):負責黨委(紀檢監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務,協調各綜合性辦公室之間的關系;承擔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的日常工作。
2、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濟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經濟綜合管理和監督部門的工作;負責鎮、村建設規劃;協調鎮、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建設管理;負責環保和安全生產管理等工作。下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3、社會事務辦公室(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政法工作;負責民政和人民武裝等社會事務;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和廣播電視等工作。下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文化站、廣播站。
4、農業辦公室(掛林業辦公室牌子):負責農林牧、水利、水產等工作;負責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下設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水產技術推廣站、農機管理站、林業站。
5、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貫徹執行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落實計劃生育的任務;下設計生服務所。
部門人員構成
汕尾市城區紅草鎮預算為本級預算。
內設機構情況:
按照部門預算編報要求,納入紅草鎮2016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為本級單位,沒有下屬單位。
全鎮機關行政編制36名,鎮黨委、政府、人大和人民武裝部共配備領導職數10名。其中黨委書記1名,人大主席1名,副書記3名(1名兼任副鎮長、1名專職副書記);鎮長1名(兼任副書記),副鎮長2名;紀委書記、組織委員和人民武裝部部長各1名。
黨政辦公室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經濟發展辦公室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社會事務辦公室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農業辦公室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
計劃生育辦公室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
鎮人大、政府、人民武裝部領導原則上與黨委委員交叉任職,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可兼任綜合性辦公室主任。
未配備副職的個別綜合性辦公室,若主任職務由黨政領導兼任的,可配備1名副職。
各辦公室其他崗位由鎮根據其職能自行設置。
目前,全鎮編制內在職行政人數36人,鎮事業編人數20人(其中農業站2人,安監站1人,勞動保障所1人,計生服務所2人,文化站1人,廣播站3人,經管站4人,農機站2人,水產站2人,林業站2人),離退休人員19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67.13萬元,比上年增加199.49萬元,增長74.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資福利收入及公共服務收入;支出預算467.13萬元,比上年增加199.49萬元,增長74.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資福利支出及公共服務支出。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4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2.4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與上年保持不變。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9.36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辦公2.4萬元,印刷費0.3萬元,郵電費0.26萬元,差旅費0.1萬元,會議費1.7萬元,日常維修費1.8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2.8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46.62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房屋及建筑物36.61萬元,通用設備8.49萬元,專用設備0.21萬元,家具及用具1.31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46.62,資產變動情況為:0。
六、 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說明:本項為必須公開內容,可解釋本部門預算特有的較為專業的名詞,或是財政預算編制方面名詞。)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如工資福利收入、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等收入撥款。
二、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自來水公司乘包款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如征收社會撫養費等收入。
四、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五、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六、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如機關人員工資及福利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如農林水建設支出等。
九、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如上繳財政專款等 。
十、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如對鎮水利所及中心校持支出撥款等。
十一、“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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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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