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汕尾市城區馬宮街道辦事處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馬宮街道辦事處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職能:汕尾市城區馬宮街道辦事處是管理全街道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鎮村建設、社會治安等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級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組織,其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國家機關的決定及命令。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負責擬訂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村鎮建設等規劃,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改善群眾生活環境。
3、指導農村經濟發展,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因地制宜組織發展區域特色經濟;組織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強勞動力素質培訓,促進農民增收;積極為經濟發展服務,維護經濟秩序,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4、負責抓好義務教育、人口和計劃生育、民政事務、救災救助、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新型合作醫療等工作,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
5、抓好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指導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加強農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健全完善村級財務、土地、合同等檔案的統一集中管理,推進村務,財務公開,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6、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7、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汕尾市城區馬宮街道辦事處預算為本級預算。
內設機構情況:
按照部門預算編報要求,納入我街道辦事處2016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為本級單位,沒有下屬單位。
鎮黨委、政府機構綜合設置5個辦公室:
1、黨政辦公室:負責黨委(紀檢監察) 、人大、政府日常事務,協調各綜合性辦公室之間的關系;承擔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的日常工作。
2、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濟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經濟綜合管理和監督部門的工作;負責鎮、村建設規劃;協調鎮、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建設管理;負責環保和安全生產管理等工作。
3、社會事務辦公室(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政法工作;負責民政和人民武裝等社會事務;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和廣播電視等工作。
4、農業辦公室:負責農林牧、水利、畜牧站、水產等工作;負責農村經營管理工作。
5、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貫徹執行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落實計劃生育的任務。
以上各綜合辦公室均為股級。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室)、人民武裝部、工會、共青團、婦聯按有關規定設置,與有關綜合性辦公室合署辦公。從預算單位構成看,馬宮街道辦事處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或本級預算和屬下事業站所單位預算。全鎮設立站所共11個。其中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計劃生育服務所、廣播電視站、農村經濟管理站、林業站、畜牧站、農業機械管理站、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技術推廣站、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站、文化站。
三、部門人員構成
三、部門人員現在職行政29人,事業18人,退休19人。其他自籌經費57人。
第二部分 馬宮街道辦事處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
第三部分 馬宮街道辦事處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預算收入數為436.29萬元,比2015年預算數增加203.85萬元,增長46.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員工資津貼,農村基層建設和城鄉衛生巡查等各項經費。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36.29萬元,比上年增長46.72%;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預算支出數為436.29萬元(工資福利支出303.8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8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2.65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支出0萬元),比2015年預算數增加203.85萬元,增長46.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員工資津貼,農村基層建設和城鄉衛生巡查等各項經費。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36.29萬元,比上年增長46.72%;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
(一)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財政預算沒有安排資金。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
(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安排9.84萬元(與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經費”表保持一致),包括:辦公費9.84萬元,印刷費2.6萬元,郵電費3.64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差旅費2.1萬元,會議費0萬元等費用。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1.5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等
(三)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0,分布構成情況為:流動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0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0萬元,資產變動情況為:0萬元。
(五)、 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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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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