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汕尾市城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城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部門(部門名稱)概況
一、部門職責:
城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是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能:
1、 貫徹執行國家省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的方針和法律法規,主要對本地區的漁業改革試驗任務,牽頭負責,具體業務指導與支持工作并加強監督指導。
2、 承擔漁業改革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具體工作,并具體承擔試驗區項目申報受理工作。
3、負責調研、科學謀劃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溝通。
4、承辦城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試驗部門交辦的其他項目。
二、 機構設置
汕尾市城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預算為本級預算。
內設機構情況:按照部門預算編報要求,納入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2016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為本級單位.
城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機構編制7人,在職實有人員7人,離退休2名。本單位沒有下屬下級單位,全屬財政供養獨立核算單位。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區城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區城區漁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驗區辦公室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81.21萬元,比上年增加32.79萬元,增長40 %,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提高;支出預算81.21萬元,比上年增加32.79萬元,增長40%,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提高。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財政預算沒有安排資金。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無。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68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其中:辦公1.68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172平方米,分布構成情況為:專用房屋建筑(辦公用地)172平方米,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專用房屋建筑(辦公用地)172平方米,資產變動情況為:無變動。
六、 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說明:本項為必須公開內容,可解釋本部門預算特有的較為專業的名詞,或是財政預算編制方面名詞。)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各部門應根據公開預算表中對應的經費情況進行名詞解釋,對未涉及的名詞可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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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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