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宣布失效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改革相關制度文件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經省領導同意,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一系列改革文件由省財政廳按程序辦理廢止、失效。經研究,現將宣布失效的制度文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失效的文件目錄詳見附件。
二、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再作為財政管理的依據。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應對依據本通知失效文件制定的有關政策進行清理,及時廢止、宣布失效或予以修改。
附件:失效文件目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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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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