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辦〔2020〕34號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2022年
汕尾市深化金融改革推動經濟社會
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0-2022年汕尾市深化金融改革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5日
2020-2022年汕尾市深化金融改革
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七屆十次、十一次全會精神,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高金融服務地方經濟水平,加快推動海陸豐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努力把汕尾打造成為沿海經濟帶靚麗明珠,按照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強黨對金融工作領導,圍繞完成市委市政府改革發展工作總體目標任務,落實市委對金融監管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的責任考核,明確任務,強化擔當,發揮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主動性、積極性,做好“穩金融”工作,推動我市金融高質量發展,強化金融對地方經濟支撐作用。
2020年金融工作目標。到2020年末,轄內本外幣存款余額同比增速達到13%,貸款余額同比增速達到25%。各項存款余額與同期GDP比值不低于1:1。有效提高貸款增量,努力實現我市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戶數。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同期貸款平均增速。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居民負債率(杠桿)控制在合理水平,銀行機構不良貸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底,保險業保險深度達到2.7%,保險密度達到950元/人。2020年全社會新增融資規模總額不低于200億元,其中地方政府新增債券發行規模不少于70億元。2020年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本地企業達到80家,使本地企業通過掛牌、股改,有效引進戰略投資者,企業股權投資、協議轉讓等直接融資取得突破,公司債券發行主體和發行額度實現雙增加。
2022年金融工作目標。未來三年,全社會融資總量、存貸款余額和存貸比指標與GDP發展速度相匹配,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2022年三年各項存款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2%,到2022年末,轄內本外幣存款余額爭取達到1500億元。2022年末,各項貸款余額不低于1000億元。商業銀行的存貸比不低于70%。未來三年,全社會融資規模年均增量不低于250億元,累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接近800億元。2022年,市場主體“個轉企”“小升規”“規股改”“股上市”培育取得成效,實現本地企業上市公司零的突破。通過加大金融支持和有效金融需求,使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5%以上,金融業成為我市經濟支柱產業。
二、暢通融資渠道,支撐實體經濟發展
1.提高汕尾地區信貸規模,為經濟建設提供保障。2020年末,全市銀行機構貸款余額達到650億元。深化國有銀行機構與當地政府戰略合作,落實各國有銀行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責任,支持海陸豐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努力爭取上級行的大力支持,傾斜對汕尾地區的信貸投放,圍繞重大戰略、重大舉措、重大產業、重大項目、重大改革,爭取和引導更多的金融資源投入到“灣+區+帶”、老基建新基建軟基建、制造業產業鏈、科技創新驅動、普惠金融及鄉村振興戰略中去,服務汕尾經濟發展。各國有銀行分支機構主動爭取,不折不扣執行省行分配的信貸計劃,確保小微企業全年信貸有較大增長。到2022年,國有銀行信貸規模達到800億元以上。推動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加快發展,發揮各農村商業銀行發揮根植當地、服務當地優勢,進一步簡化信貸手續和流程,積極拓展業務,減少同業業務,敢于主動負債,積極參與到農村金融、消費金融中去,各農村商業銀行總體完成“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較年初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目標。到2022年底,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實力增強,各項貸款余額比2019年底翻番,真正起到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市金融局、汕尾銀保監分局牽頭,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各國有銀行機構、各農村商業銀行配合)
2.加強貨幣政策傳導,加大再貸款投放力度。加強貨幣政策宣傳和窗口指導,鼓勵轄區法人銀行機構申請使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扶貧再貸款。2020年底,發放人民銀行再貸款達到2.3億元以上,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脫貧攻堅等領域信貸投放,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促進汕尾實體經濟發展壯大。到2022年底,貨幣政策傳導更加有效,引導金融機構用好用足人民銀行政策工具,為汕尾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牽頭,市金融局、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加快建設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汕尾專區。在省“中小融”平臺基礎上,結合汕尾地區海洋漁業、特色農業、專業鎮產業等特點,打造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汕尾專區作為我市重要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暢通融資渠道,優化信貸結構。2020年實現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汕尾專區上線運行,落實所有銀行機構接入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汕尾專區,并在專區發布適用于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融資產品不少于50款,平臺所需的稅務、市場監管、社保、海關、司法、科技、民政及水電氣等部門數據完成歸集并逐步實現接入,把企業“三品三表”列入關鍵值。2020年末,全市市場主體導入平臺,實現平臺企業(含個體戶)用戶數不少于7000家。2022年底,平臺注冊企業依托“中小融”平臺進行融資成為常態化融資途徑,企業融資依賴度更高。加強與廣東省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簡稱“粵信融”)、汕尾市中小企業(海洋經濟)服務平臺等有機融合,進一步完善粵信融汕尾分平臺非銀信用信息采集機制,實現核心數據共享。(市金融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配合)
4.設立汕尾市信用擔保基金。整合我市各類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推行市、縣聯動,設立汕尾市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基金。根據市場需求和運作效果,逐步增加資本金,形成不少于5億元的基金規模。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構建更加適合我市實體經濟發展需要的政府性融資擔保生態聯盟。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放大信貸倍數。引導銀行信貸資金積極支持我市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做大融資擔保規模,緩解融資難題,為我市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到2022年底,信用擔保基金發揮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重要作用,從市場補充逐步走向主要依托,并且基金實現保值增值,代償率控制在合理間區,不良貸款率不高于銀行其他貸款。﹝市金融局、市財政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粵財普惠汕尾擔保、市投控公司配合﹞
5.設立產業投資基金。以資本為紐帶推進我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支持我市實體產業投資,推動我市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重大改革項目落地,重點承接粵港澳大灣區新一代信息技術、數字經濟、高端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轉移,設立募集目標規模80億元的產業引導基金,結合實際成立若干子基金,引入專業管理機構進行運作,按照市場機制完善募投管退各環節,運用資本杠桿促進產業發展,引入優質企業,提高產業基金投資效益。到2022年底,產業投資基金發揮投融資功效,為我市優勢產業做大做強,提供強力的支持。(市國資委牽頭,市金融局、市投控公司配合)
6.推動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汕尾運營中心有效運作。督促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汕尾運營中心加快業務發展,培育優質企業,形成海洋經濟特色板塊,為我市企業提供掛牌展示、路演培訓、股份制改造、上市培育等服務。至2020年末,實現80家企業到汕尾運營中心掛牌展示的工作目標。舉辦多場次路演培訓活動,推動我市企業進入“中國高新區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數量不少于10家。積極引導我市企業通過發行可轉債,在股權交易市場融資,獲得發展資金,幫助企業做大做強。到2022年,將“海洋經濟板塊”打造成具有影響力的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品牌,設立“科創板”汕尾孵化基地,累計完成掛牌展示企業200家,協助符合條件的掛牌股改企業轉板上市。(市金融局、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配合)
7.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本地企業改制上市,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按照“優選培育一批、改制規范一批、掛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促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工作良性發展。建立并充實掛牌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實施動態管理和重點培育,爭取三年內全市優選培育掛牌上市后備企業達到100家。加大企業上市輔導培訓力度,至2020年底,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舉辦企業掛牌上市培訓及路演活動不少于4場。同時,對接“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引導企業改制、并購、發債以及股權轉讓等方式有效直接融資,推動我市非上市公司直接融資占比有量的提升。到2022年底,行業龍頭優質企業實現國內主板上市目標,直接融資有質的提升,直接融資占全社會新增融資規模15%以上。由市屬國有企業或其下屬的產業基金并購一家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并將企業總部遷往汕尾,實現市屬國有企業控股上市企業零的突破。﹝市金融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投控公司配合﹞
三、推動金融改革創新,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
8.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深化農村普惠金融改革試點,完善農村移動支付體系,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針對縣域小微企業、涉農貸款需求,縣級政府主動為銀行機構開展普惠金融創造條件,強化小微企業常態化輔導培訓工作,打通銀企信息不對稱壁壘。市場監督、農業農村部門努力挖潛市場主體和農村領域有效金融需求,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指引,落實“兩增兩控”。堅持商業可持續發展原則,堅持市場化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在我市“中小融”平臺設立普惠金融專區,開展“銀保擔”風險共擔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提高全市小微企業、“三農”的貸款獲得率,為廣大農民、低收入人群、貧困家庭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平等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務。到2022年,普惠金融得到大力推廣,各項機制完善,普惠金融服務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金融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配合﹞
9.創建農村金融改革示范區。推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為信貸抵押范圍的農村金融改革,建立確權登記、價值評估、抵押擔保、流轉交易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創建農村金融改革示范區。制定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引導銀行機構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貸款,盤活農村資產,推動建立金融支持和服務“三農”的長效機制。適時推進船舶所有權證、海域使用證等納入銀行貸款抵押范圍,創新抵押方式,拓寬“三農”融資渠道。加快農業擔保、農業保險的發展,探索建立有效的農業風險分擔機制,進一步解決制約“三農”發展的瓶頸。通過在海豐縣、陸河縣兩個縣(以下簡稱試點縣)先行開展農村金融改革,建設我市農村金融改革示范區,成立農村物權流轉平臺、農村物權評估公司、農地經營權收儲中心和農業融資風險補償資金,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物權抵押貸款工作,并對農村物權抵押貸款利息、擔保費和抵押登記等費用進行補貼,推動全市涉農貸款持續增長,2020年、2021年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上年增速、累計發放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10%。2022年,各縣(市、區)全面鋪開農村金融工作,農村金融需求得到有效釋放,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現。﹝市金融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銀行機構配合﹞
10.引進金融機構進駐汕尾設立分支機構。2020年,積極引進股份制銀行、省農業擔保公司、廣東中和農業小貸公司等到汕尾設立分支機構,創新金融服務,提供多元化金融產品,滿足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探索設立市級政策性農業擔保公司,推動金融資源投入“三農”領域,健全完善覆蓋農業農村的信貸擔保體系。銀行機構監管部門積極跟進廣發行新設分支機構規劃申報情況,配合做好廣發銀行汕尾分支機構的籌建、開業準入工作。地方金融工作部門跟進省農擔、中和小貸的進駐設立機構事宜。到2022年底,全市新增金融機構主體達到10家以上,涵蓋銀行、證券、保險及各類投融資機構,類金融創新機構,投融資模式呈現結構優化、多元競爭局面。(市金融局牽頭,汕尾銀保監分局、市國資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配合)
11.設立汕尾市扶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2020年,通過市、縣聯動,出資設立市扶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資金目標規模為8000萬元。全面加強與銀行機構的合作,為轉貸還款出現困難的本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臨時性周轉資金,降低中小微企業轉貸成本,及時化解企業貸款逾期風險,提升中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專項資金委托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資金管理,規范管理和運作,確保資金保值升值,最大化發揮資金使用效率。到2022年,扶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實現為周轉困難的企業累計不少于100家/年,累計為不少于15億元貸款提供轉貸服務。(市金融局、粵財普惠汕尾擔保牽頭,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投控公司、各銀行機構配合)
12.建立行業龍頭為核心的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行業龍頭企業的培育力度,行業主管部門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能源電子重點企業、專業鎮規模以上企業等進行梳理,逐步建立起以行業龍頭為核心企業的產業鏈條。2020年末,形成產業鏈供應鏈條,通過政府引導,加強“政銀擔”合作,創新融資模式,利用信用擔保基金、融資擔保公司等專業機構及平臺,為核心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到2022年,產業鏈金融模式運用暢通,產業化發展更加聚集,融資渠道更加多元化,企業競爭力不斷提高。﹝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配合﹞
13.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學習國務院確定的綠色金融試驗區先行經驗,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探索構建我市綠色金融體系。2020年底前,通過市、縣聯動,制定出臺金融、財政、環保等激勵扶持政策,鼓勵和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促進環保、新能源、節能、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信貸支持。指定轄內1—2家金融機構為綠色金融推廣專門信貸機構,按照企業基本條件評價、生產與管理評價、環境管理與污染防治評價、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等四個維度,明確綠色企業的認定規范。創新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積極扶持環境改善、應對環境整治、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市、縣財政給予綠色金融貸款企業一定額度的貼息支持。進一步突破傳統融資模式,解決生態農業、地方特色農業產業等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產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問題。綠色金融逐步推廣,納入企業增多。2020年底,全市綠色貸款余額達到40億元;到2022年底,全市對綠色貸款余額(含授信額度)達到80億元。﹝市金融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14.以科技金融引領全市科技創新驅動。樹立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創新是引領發展第一動力的思想。進一步拓寬思路,提高資源配置效能,積極引入產業資本、風險投資基金和投融資機構,創新融資模式,推動科技與金融的融合,實現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有效對接。2020年底前,對全市科技企業進行深入調研梳理,建立我市科技創新企業融資需求對接名單,出臺財政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提升融資額度,降低融資成本。對有創新基礎、有成長前景及科技含量高的產業進行點對點幫扶支持,積極推進科技發明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促進我市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努力打造我市能源、電子等產業集群。到2022年底,有融資需求的科技企業基本得到銀行機構授信,知識產權融資大幅提高,融資成本低于其他類型貸款。(市科技局、市金融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配合)
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建設良好地方金融生態
15.加強金融風險監測和研判。強化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駐汕機構在地方金融風險防控中的指導作用,發揮省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平臺功能,落實金融數據信息共享應用制度。每月及時分析金融經濟數據,研判地方金融風險,加強金融數據的融合應用,突出對企業加權融資成本、小微企業及涉農信貸投放力度、居民部門貸款集中度、關注類貸款轉化度和企業“兩鏈”風險的分析,提出意見建議,將研判情況報告市委市政府。(市金融局牽頭,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16.完善法人銀行機構公司治理。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將黨的領導有機融入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公司治理各環節,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地方法人銀行機構董、監、高職務變動向地方政府報備機制,落實股權托管制度要求。增加市、縣屬國有企業持股比例,強化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穿透管理,嚴厲清查和處理隱形股東、代持股東及一致行動人,依法整治非法獲取銀行股權、股權代持、隱形股東以及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套取、占用銀行資金。依法清退個別地方法人銀行機構不符合資質條件股東,提高股權結構穩定性。﹝汕尾銀保監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國資委、市金融局、市投控公司、汕尾市農商行系統黨委配合﹞
17.防范化解涉眾型金融風險。以涉眾金融領域不穩定問題專項治理為依托,積極開展“涉非涉穩”專項整治活動,及時處置苗頭性風險問題,防止非法集資和非法金融行為的滋生蔓延。加大非法集資陳案處置力度,確保我市非法集資陳案存量案件數累計下降不低于50%,結案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持續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保持本地無網絡借貸機構,防范互聯網金融輸入性風險,確保不發生進京到省上訪的重大群體性事件。加大宣傳引導,提高群眾風險防范意識,維護金融穩定,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市金融局牽頭,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委網信辦、市信訪局配合)
18.高度關注居民負債杠桿率。要針對全市勞動就業、平均工資水平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當前汕尾GDP總量和所處的發展階段,促使轄內銀行機構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利用有效的金融工具,合理引導新增貸款流向,有效控制居民部門杠桿率過快上升趨勢。堅決落實“房住不炒”的要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的發展。嚴厲打擊“首付貸”等非法金融活動,防范借貸資金以各種隱蔽形式流向房地產市場。通過有效手段,將全市居民部門負債杠桿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市金融局、汕尾銀保監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配合)
五、發揮保險業社會“穩定器”和經濟“助推器”作用
19.推行“防返貧”綜合保險。2020年,建立防返貧工作與保險保障相結合的扶貧新模式,落實我市“防返貧”商業保險機制,推行“防返貧”綜合保險。減輕貧困人口因患病、意外傷害帶來的家庭經濟負擔,防止脫貧戶因自然災害、意外傷害、疾病住院以及重大疾病醫療等導致返貧的現象。(市扶貧辦、汕尾銀保監分局牽頭,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局配合)
20.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對水稻、生豬等涉及國計民生的中央財政補貼型保險品種,落實縣級統保,實現參保全覆蓋。推進農村產業園、特色農產品、水產養殖的保險開發力度,提高保額標準,實現參保品種多樣化,提升農業保險覆蓋面。適時鋪開列入國家政策性保險的森林保險項目。2022年,通過“擴面、增品、提標”,全面提高我市農業生產領域抵御風險的能力。(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牽頭,汕尾銀保監分局、市林業局配合)
21.推行安全生產責任險。制定出臺汕尾安全生產責任險承保方案,推動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規定投保,做到應保盡保,實現參保全覆蓋目標。2020年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企業數比上一年度增長至少1倍以上。承保機構積極開展承保后的安全生產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支持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安全評價、檢測和事故預防等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市應急管理局、汕尾銀保監分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22.加大衛生事業保險保障。推動醫療責任保險實施,支持本地保險機構參與醫療責任保險服務,提高醫療責任保險參保率和保險服務水平,2020年底前,實現全市公立醫院參保率達80%以上,2022年達到全覆蓋。推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統保工作,減輕大病醫療負擔,2022年參保率達100%。鼓勵醫保參保人員通過參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牽頭,市社保局、汕尾銀保監分局配合)
六、完善金融工作機制,優化營商環境
23.建立銀行業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機制。2020年出臺“汕尾市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辦法”,采用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評價方法,每季度對銀行機構進行考量,重點考量銀行機構對重點項目、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三農領域等信貸支持力度。將考評結果作為分存政府財政性資金的重要依據,有效統籌和利用財政性資金、社保基金、醫保基金、住房公積金等資金,市直單位新開設賬戶和資金存放等措施進行政策傾斜,引導金融資源更多用于支持民生改善及地方經濟發展。通過有效考量,大力提升銀行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動性、積極性。到2022年底,轄內銀行機構存貸比明顯提升,呈現市場良性競爭局面。(市金融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社保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配合)
24.進一步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要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引導金融機構依托營業網點、助農取款服務點等陣地,利用多種渠道方式持續向社會公眾宣傳金融知識;加強與市法院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推進金融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汕尾銀保監分局要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暢通自身投訴渠道,依法合規、公正妥善處理消費投訴,加大對越級投訴的內部考核力度,發揮糾紛處理第一道防線責任,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強化投訴問題溯源整改,提升服務水平。市金融局要發揮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加強與證券業監管部門協調配合,督促證券公司、營業網點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等“7+4”機構合規經營,服務質量明顯提升。(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市金融局牽頭,汕尾銀保監分局配合)
25.強化地方金融工作部門職能。進一步完善市金融局機構設置,合理配置內設機構,充實金融專業人才,發揮地方金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作用。落實縣級金融工作部門職能,明確事權,配齊配強專職人員,防止“上熱下冷”現象,完善市、縣金融工作整體格局,推動地方金融改革發展,防范處置金融風險,形成市、縣金融工作的有效延伸。﹝市委編辦牽頭,市金融局、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6.扎實推進全市信用環境建設。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整合政府各部門有關企業及個人信用信息資源,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長效機制。開展信用培育,定期將企業信息庫中守法誠信、發展力強、市場潛力大的企業推薦給金融機構對接輔導。完善農村信用體系,推動普惠金融與信用村、信用鎮評比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建設。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建立健全“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信用懲戒機制。助推誠信汕尾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局、市法院、市公安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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