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省道S241線汕尾城區段一級公路改擴建工程(珠東快速城區段)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粵府土審(授)〔2024〕70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省道S241線汕尾城區段一級公路改擴建工程(珠東快速城區段)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申請省道S241線汕尾城區段一級公路改擴建工程(珠東快速城區段)項目土地征收的請示》(汕市區府〔2023〕3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城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3.075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同意將國有農用地0.8336公頃和未利用地0.059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同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1112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4.0794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作為省道S241線汕尾城區段一級公路改擴建工程(珠東快速城區段)項目建設用地。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你市相關不動產登記機構以此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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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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