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汕市區府公字〔2026〕14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城區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1)〔2026〕6號)批復,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被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屬于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圍:被征收范圍位于汕尾市城區香洲街道(見附圖)。
三、征收土地情況:征收汕尾市城區香洲街道梧桐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為0.3111公頃,其中,農用地0.0707公頃(其他農用地0.0707公頃)、建設用地0.2404公頃。
征用土地的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5日。
五、行政復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利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城區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1)〔2026〕6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圖
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城區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1)〔2026〕6號)
3.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4.關于汕尾市城區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附件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城區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1)〔2026〕6號).pdf
附件4:關于汕尾市城區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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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9:03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