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辦函〔2021〕18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建設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科學技術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4日
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汕尾市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汕府辦〔2020〕14號)精神,提升我市創新能力,構建“政產學研金介用”協同創新體系,深度解決科技企業技術需求兩張皮的問題,打通科技成果轉化與企業技術需求的連接通道,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果包和技術需求信息發布系統,打造集聚科技資源、科技成果、科技服務商城等平臺,建設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特制定本建設方案。
一、建設目標
按照“立足高新區,服務汕尾市,對接大灣區”的建設思路,推動重大科技成果、項目、人才、載體在當地轉化,服務當地企業技術需求,發揮汕尾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超市集聚帶動作用,積極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型信息技術手段,導入廣東省華南技術轉移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轉中心”)技術轉移服務生態體系,營造良好的區域技術轉移轉化氛圍,為汕尾發現、引進、孵化、產業化一批高質量技術和項目,推動汕尾地區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
(一)2021年,完成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建設
1.集聚一批科技創新成果:整合匯聚科技成果信息100項以上;線上入駐各類科技服務主體30家以上;線上入駐各類行業技術專家100人以上。
2.初步推動汕尾地區成果需求對接:收集企業技術需求50項以上;為企業對接各類技術成果項目30項以上。
3.服務一批汕尾地區科技企業:開展政策宣講、路演活動、人才培訓、技術合同培訓等活動。
(二)2022年,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全面進入運營階段,為汕尾地區科技企業提供特色技術轉移服務
1.集聚一批科技創新成果:整合匯聚科技成果信息累計200項以上;線上入駐各類科技服務主體累計80家以上;線上入駐各類行業技術專家累計250人以上。
2.扎實推動汕尾地區科技成果需求對接:收集企業技術需求累計150項以上;為企業對接各類技術成果項目累計80項以上。
3.服務一批汕尾地區科技企業:開展政策宣講、路演活動、人才培訓、技術合同培訓等活動5場以上,覆蓋相關從業人員500人以上。
4.推動汕尾地區開展技術合同登記:當年度技術合同登記額不低于200萬元。
(三)2023年,實現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在高新區穩定良好運作
1.集聚一批科技創新成果:整合匯聚科技成果信息累計450項以上;線上入駐各類科技服務主體累計150家以上;線上入駐各類行業技術專家450人以上。
2.推動汕尾地區成果需求對接:收集企業技術需求累計250項以上;為企業對接各類技術成果項目累計150項以上。
3.服務一批汕尾地區科技企業:開展政策宣講、路演活動、人才培訓、技術合同培訓等活動5場以上,覆蓋相關從業人員500人以上。
4.推動汕尾地區開展技術合同登記:當年度技術合同登記額不低于300萬元。
(四)2024年,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全面跟進與服務相關技術成果、人才等在汕尾落地轉化
1.集聚一批科技創新成果:整合匯聚科技成果信息累計750項以上;線上入駐各類科技服務主體累計200家以上;線上入駐各類行業技術專家累計700人以上。
2.推動汕尾地區成果需求對接:收集企業技術需求累計300項以上;為企業對接各類技術成果項目累計200項以上。
3.服務一批汕尾地區科技企業:開展政策宣講、路演活動、人才培訓、技術合同培訓等活動共7場以上;服務汕尾地區科技企業400家以上;覆蓋相關從業人員600人以上。
4.推動汕尾地區開展技術合同登記:當年度技術合同登記額不低于500萬元。
(五)2025年,實現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良性運轉
1.聚集一批科技創新成果:整合匯聚科技成果信息累計1100項以上;線上入駐各類科技服務主體累計300家以上;線上入駐各類行業技術專家累計1000人以上。
2.全面推動汕尾地區科技成果需求對接:收集企業技術需求累計400項以上;為企業對接各類技術成果項目累計300項以上。
3.服務汕尾地區科技企業:開展政策宣講、路演活動、人才培訓、技術合同培訓等活動累計8場以上;服務汕尾地區科技企業500家以上;覆蓋相關從業人員700人以上。
4.推動汕尾地區開展技術合同登記:當年度技術合同登記額不低于800萬元。
二、建設內容
(一)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大廳(線下)。在汕尾高新區范圍內(光明創新創業中心二樓),選擇物理空間600平方米左右(其中200平方米為共享空間),汕尾高新區企業綜合服務中心牽頭建設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大廳。服務大廳主要設置:
1.自助服務區。與移動或聯通、電信合作提供數據支持,開展服務商城線上自助服務功能。
2.業務對接服務區。匹配對接企業技術需求和科技成果,提供專家線上咨詢等。
3.洽談交流區。企業線上與成果提供方對接交流。
4.成果展示區。對線上重點科技成果以實體、展板的形式展示,分期分產業類型不間斷展示。
5.中介機構入駐區。入駐的中介機構,主要提供信息、技術、創業、知識產權申請代辦、融資等方面的服務。中介機構入駐準入條件另行制定。
(二)科技成果交易服務系統平臺(線上)。在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大廳內,開發建設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系統平臺,同步開發建設網頁端、微信端。系統平臺主要內容:首頁界面設搜索欄(選項有成果、專家、科技服務、需求等)、平臺動態及重要通知(精選成果推介、重大需求發布、平臺服務動態、超市活動公告等),目錄設置資源中心板塊、交易中心板塊、專家對接板塊、政策中心板塊、產業園區板塊、龍頭企業板塊、統計中心板塊、資訊動態板塊等八大板塊。
1.資源中心板塊主要包括科技成果和技術需求。科技成果主要有成果行業分類、交易方式(技術許可、技術入股、完全轉讓等)、成熟度(研發階段、已有樣品、批量生產、應用市場);技術需求主要有分產業領域的企業技術需求。具體體現買賣技術服務參照電商平臺交互模式,對外公開部分成果信息(包括成果機構入庫、成果發布、成果審核、成果推薦、成果對接等),成果瀏覽記錄全程留痕(包括登錄信息或訪問終端的IP地址);需求方通過平臺下單的方式,可直接對接成果資源或通過技術經紀人對接成果資源。
2.服務商城板塊主要包括在線交易系統、訂單系統、交易進展實時推送、熱門成果、精選成果。具體體現的技術交易服務類型包括:完全轉讓、許可轉讓、技術入股。
3.專家對接板塊主要包括專家庫資源(包括技術專家的學術領域、所在地區、技術專長等)、對接案例等。
4.政策中心板塊主要包括專項政策、本地科技政策、國內相關科技政策。具體包括政策關鍵詞、政策分類、發布地區、發布部門等。
5.產業園區板塊,展現本地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園區的風采及招商需求、技術需求等。
6.龍頭企業板塊,主要展示本地龍頭科技企業的產品、融資需求、技術需求、合作需求等。
7.統計中心板塊主要包括數據統計、平臺服務實況。
8.資訊動態板塊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服務動態、科技資訊。
三、建設時間
(一)第一階段(2021年4月-2021年9月):完成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建設方案;選擇建設地址,引進第三方運營機構;開展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大廳(線下)建設;同步進行科技成果交易服務系統平臺(線上)開發。
(二)第二階段(2021年10月起):完成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所有建設內容,正式投入試運營。
四、資金投入方式
(一)以省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的方式。按省科技廳的工作安排,先由市科技局將科技成果超市建設以項目的方式向省科技廳申報省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待省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下達且分配方案經市政府審批后,由市財政局撥付資金。
(二)第三方運營費。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擬由市科技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第三方進行運營,所需資金在省市專項資金中統籌解決。
五、運營模式
(一)政府指導,第三方運營。汕尾市科技局對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進行業務指導,指導、監督第三方對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的技術轉移、培訓、科技咨詢、知識產權交易、路演對接等日常運營、管理。
(二)專業管理。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由第三方運營機構負責組建運營團隊,運營管理科技成果交易服務超市,完成年度建設目標。
(三)運營模式。通過線上系統平臺日常維護與線下服務開展相結合的方式,構建以技術轉移為主軸的科技創新全流程服務體系,借助互聯網優勢,汕尾市企業可突破區域限制,與全國院校及創新要素進行便捷的對接交流,使各地創新資源為汕尾企業所用。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汕尾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超市”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市府辦、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投資促進局、汕尾高新區, 各縣(市、區)政府等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主要研究決定配套政策及其他有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具體負責指導、監督、管理運營機構等工作。
(二)考核機制。建立完善考核機制,對第三方運營機構考核,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考核組,每年度考核第三方年度運營情況,具體考核內容為:年度科技成果數、線上入駐各類科技服務主體數、線上入駐技術專家數、企業技術需求數、對接各類技術成果數、技術合同登記數等定量指標。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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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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