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區居民落戶管理的意見》政策解讀
2024年3月10日,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汕尾市城區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區居民落戶管理的意見》(即汕市區府辦函〔2024〕23號文件,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意見》涉及的相關問題在政府網站作出政策解讀。
一、《意見》實施的意義
解決城區新建住宅區歸屬管理、居民無法落戶的問題,方便居民生活、工作,進一步提升城區社區治理水平。
二、《意見》出臺的背景
近幾年來,隨著城區大量新建住宅區相繼建成,由于受新建住宅區歸屬問題不明確、周邊道路及住宅區未命名、門樓(單元、戶)牌未編制等因素影響,導致部分新建住宅區居民無法落戶,給入住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社會反響強烈,居民投訴增加,對我區社區社會治理造成困擾。
三、《意見》明確新建住宅區歸屬管理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街道)按村(社區)轄區范圍明確住宅區由所在村(社區)管理。新建住宅區跨鎮(街道)行政區域(管轄范圍)的,以現行政界線(管轄界線)或征地面積大小為依據,由占地面積大的鎮(街道)管理。本鎮(街道)轄區新建住宅區跨多個村(社區)行政區域的,以轄區范圍或征地面積大小為依據,由各鎮(街道)明確住宅區由所在村(社區)管理。如鎮(街道)存在住宅區歸屬爭議的,由區民政局予以研究指定歸屬。
四、《意見》明確相關部門職責
《意見》明確了民政、公安、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在解決新建住宅區歸屬、居民落戶管理的工作職責。
五、《意見》的實施時效
《意見》從印發之日(即2024年3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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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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