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及依據
為進一步規范汕尾市城區國有資產資源管理,提高國有資產資源的使用效率,確保國有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5號)、《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33號)、《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財稅〔2016〕116號)以及《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預〔2012〕284號)等相關規定,出臺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汕尾市城區國有資產資源管理辦法》全文分為總則、管理機構及職責、變動管理、收益管理、監督檢查、附則共六章,其中:第一章明確了國有資產資源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基本原則;第二章明確了國有資產資源管理職責分工的范圍、定義等;第三章明確了國有資產資源的變動管理;第四章明確了收益管理的注意事項;第五章明確了對國有資產資源管理責任及相關事項;第六章明確了本管理辦法的實施日期事項。
三、重點內容
本辦法所稱的國有資產資源是指國家所有的由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以及代表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行使監督管理職能的監管機構監管的國有資源(含國有自然資源、政府性資源)、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和企業國有資產。
本辦法中詳述了國有資產的變動管理內容,包括:國有資源的有償使用出讓以及將國有資產資源對外進行出售、對外出租、出借等事項,明確變動管理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本辦法中對于國有資產資源的收益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國有資產資源的收益包括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企業國有資產收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收益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收入。并明確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方式納入區級財政預算管理,由區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汕尾市城區財政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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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42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