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汕尾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民營經濟促進法涉及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汕司函〔2025〕2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區政府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結果如下:
決定廢止《關于印發〈汕尾市城區加強生豬屠宰經營監管執法保障肉品質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區府辦函〔2022〕173號),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關聯稿件:關于印發《汕尾市城區加強生豬屠宰經營監管執法保障肉品質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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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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